2024年10月,一名中國男子通過朋友介紹,與一家婚姻中介機構簽訂服務協議,支付了10萬元人民幣的婚介費,旨在安排其前往老撾相親并尋求伴侶。相親活動未能按預期成功配對,男子感到失望,認為中介服務未達到承諾效果。事后,他多次與中介機構溝通,要求退還部分或全部費用,但未能達成一致。
無奈之下,該男子于11月將此事訴至法院,主張中介機構存在違約行為,要求返還10萬元婚介費。據中國法院網2024年11月19日消息,法院受理此案后,依據相關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,對案件進行了審理。法院認為,婚姻中介服務雖涉及個人情感因素,但若服務未按約定履行,中介機構應承擔相應責任。經調解,中介機構同意退還部分費用,男子最終成功追回款項,避免了進一步的損失。
此事件提醒廣大公眾,在選擇跨國婚姻中介服務時,需審慎核實機構資質、明確合同條款,并保留相關證據,以防范潛在風險。它也凸顯了法律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的重要作用,鼓勵人們在遇到類似糾紛時,積極通過司法途徑尋求解決。